授权经销合同
授权方: 郑州泽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
授权经销商: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以下简称乙方)
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,在平等自愿、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,经过双方充分协商,在河南省郑州共同签订的:
第 一 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地区授权经销商,在授权区域内经销甲方开发的系列产品。产品价格以公司公布的价格为准。
第 二 条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“郑州泽达”的品牌标识及甲方提供的营销资料从事经销活动。
第 三 条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,不存在任何有碍双方合作的法律 障碍。
第 四 条 乙方负有授权产品的售前服务职责,有义务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前服务。
第 五 条 除上述授权外,乙方不因上述授权获得甲方其他任何知识产权。
第 六 条 甲方在授权区域内实行统一供货价及零售价,非经甲方书面许可,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规定价格表中的最低合同价倾销甲方产品,否则,违约方将承担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的损失。
第 七 条 签订合同:
1 、乙方应按甲方合同要求,与客户签订甲方提供的销售合同。
2 、所有货款必须先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,方可提货。
3、定制开发的业务可按实际回款扣除直接成本(含开发人员工资及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)后再另行计算。
4、如有开票业务,另外计算应交税金。
5、所有销售的产品价格一律按照甲方的价格标准,需要打折的,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打折。
6、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甲方配合的, 甲方须全力配合。中标后 乙方不得换用其他公司软件, 否则,违约方将承担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的损失。
第 八 条 结算方式:
1、年累计10万码洋以下的,按标准价格的4折.
2、年累计20万码洋以下的,按标准价格的3.5折.
3、年累计25万码洋以上的,按标准价格的3折.
以上价格含一次产品的安装服务.
第 九 条 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,并对乙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产品升级服务。
第 十 条 甲方产品售出后概不退货,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退货的,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额20%的违约金。
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应全面严格地履行本合同条款,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除赔偿对方损失外,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。
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主要条款,对方均有权决定是否单方终止本合同;合同到期后一方不再续签,本合同自行终止。
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。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,若协商不成,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请诉讼。
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、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有效期一年。
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郑州泽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地址: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场A座1303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电话:0371—65861515、65861516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传真:0371—65861796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授权签约人(签字/盖章):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(签字/盖章):___________
签约时间: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时间: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